伟德体育(BetVictor Sports)国际官网(访问: hash.cyou 领取999USDT)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按照“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多元共治”原则,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优化物业管理模式,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创建,以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党建联建机制为重点,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为抓手,有序推进小区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全面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使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努力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持续增强。持续强化政策保障培育壮大物业服务市场,打造红色物业、信用物业、民生物业、法治物业、智慧物业,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委员会应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围绕印章使用、财务收支、档案管理、离任审计等重点工作,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加强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及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要以社区管辖范围为依据,合理界定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老旧小区整治后,具备条件的,可参照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业化有偿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对于因环境条件限制,无法开展专业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的小区,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以保洁、保绿、保安、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物业服务。政府投资建设的拆迁安置小区,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利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管理水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依法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多种方式落实物业管理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依据项目归属,分别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工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小区,可参照商品房小区相关规定和流程,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及保障性住宅小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根据业主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当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公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化运作参与小区物业服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区域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承接查验、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与使用等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开展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加强辖区已交付项目物业招投标活动和物业承接查验的监管;落实辖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信息采集和诚信档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党建引领机制建立和红色物业活动实施,部署重要活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落实街道、乡镇物业专职管理机构,在社区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按每个社区配备1—2名物业专职管理员,落实相应工作管理经费;建立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机制。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好物业管理属地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小区物业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等部门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参加。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统筹协调辖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因规定情形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承担业主委员会职责的临时机构;负责协调社区(村)管理与小区物业管理之间的关系,建立小区物业矛盾调处机制,处理好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和无物业服务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政府成立商丘市物业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专班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政策,部署重要活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属地工作责任,并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等因素,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专职管理机构及相应工作管理经费。建立完善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考核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重要意义,对在全国、省、市物业行业受到通报表彰的物业项目及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或其他重要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奖励政策。此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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